衡水护照首次办理条件及材料

导语 衡水护照首次办理的条件是什么?衡水护照首次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小编整理了衡水护照首次办理的条件及材料,希望能帮到你。

  办理条件

  省内户籍居民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满16周岁申请人未办理的可不提交)原件。对于身份证在申领、换(补)发的,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3、符合办理证件要求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照片电子版(市局接待大厅可采集照片);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5、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6、现役军人申请护照(含护照变更),还须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7、对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等特殊事由的,可申请加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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